本报见习记者马爽
昨天,中信证券发布的《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稍深层次的思考》报告显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显示,我国新股发行体制 这次ipo改革对公募基金的投资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和正面的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配置方法。
《意见》指出,“企业股东权益在4亿元以下的,网上销售比例不低于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 企业股东权益超过4亿元的,网上销售比例不低于此次公开发行股份的70%,“网上销售的新股中至少有40%应优先出售给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者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也就是说,发行总量中至少有24%或28%将优先出售给公募基金。
中信证券表示,这种配资偏好对公募基金有两个好处。 一是赋予公募基金更强的话语权,对发行价格影响较大。 二是让公募基金有较大的选择空。
《意见》指出:“引入主要销售商自主销售的机制。 网上发行的新股由主要经销商在提供比较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出售”。 中信证券认为,在新制度下,核准制仍在实施,决定了新股供给的有限性和稀缺性,主要承销商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销售,将获得更大的权利和责任。 对于销售能力强的证券公司来说,这有可能加强谈判话语权,获得更高的承销佣金。 但其责任也更重大,建立优秀的销售团队,培养良好的客户关系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 另外,在实际销售中,如何协调不同顾客之间的优势也是一门艺术。
中信证券表示,此次改革中,监管层进一步强调合规,强化了主要分销商的责任主体地位。 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过去一个时期ipo违规的解决来看,合规工作是影响证券公司投资领域业务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粗放式、快速发展的证券公司投资部门沿用过去的快速发展模式,亏损可能无法弥补。 名义上的市场份额承担着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因此可能无法带来更多的收入和利润。 证券公司投资领域的迅速发展被认为将朝着合法合规、管理细分的方向发展。
标题:“中信证券:公募基金将受益于IPO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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